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3年重金属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3年重金属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市阳光服务采购平台(http://ygcg.nbcqjy.org/detail?bulletinId=aeb9fae9-9c76-47c6-9f1d-0017f0ccf1e9)。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最高限价为75万元。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4日09:00至2023年03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五、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清森 陆琼琼
联系电话:0574-87358557
邮箱:330301617@qq.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4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564175